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8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授予日:2016年5月11日
股权激励授予数量:19,545万股。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庞大集团”)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5月11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23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9,5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3元/股。
具体说明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及其摘要、《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6年5月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6年5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5月11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33名激励对象授予19,54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本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6年5月11日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授予人数:233人
4、授予数量:19,545万股
5、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每股1.53元。授予价格不低于本计划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3.05元的50%。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或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占限制性股
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至
第一次解锁 30%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30%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至
第三次解锁 40%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限制性股票将于首次授予后12个月内授予,自授予起满1年后,
激励对象可以分批解锁,具体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
解锁期 解锁时间 占限制性股
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至
第一次解锁 30%
预留授予日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30%
预留授予日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至
第三次解锁 40%
预留授予日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包括预留部分)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公司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锁期 50%,即不低于7,500万元;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锁期 125%,即不低于11,250万元。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
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若第一个和
第二个解锁期内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
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
达到解锁条件,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第三
个解锁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该部分股票将由
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
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锁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
年计划解锁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
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锁比例:
考评结果 S≥80 80>S≥70 70>S≥60 S<60
(S)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比例分批次解锁。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锁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
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3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总额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1 王天刚 副总裁 300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