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已受理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的损益产生影响:案件尚未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旗下 13 家分子公司、庞庆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详见公告编号:2023-008)。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京 03 民初 18 号民事
应诉通知书,现将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 13 家分子公司、庞庆华
涉案金额:15.73 亿元
关于公司及旗下 13 家分子公司、庞庆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2022 年 4 月 11 日,北京金融法院对上述案件立案并出具应诉
通知书,案号:(2022)京 74 民初 823 号。由于该案件是保证合同纠纷,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规定的应由北京金融法院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故该案应属普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北京金融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
辖权,因此该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进行移送。
二、本次案件进展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京 03 民初 18 号民事
应诉通知书,案件尚未审理。
三、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该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2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