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6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授予限制性股票21,585万股,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48,011.34万股的3.33%。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1.53元/股。授予价格不低于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3.05元的50%。预留部分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依据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确定。
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授予限制性股票21,585万股,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48,011.34万股的3.33%。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9,585万股,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48,011.34万股的3.02%;预留2,000万股,约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27%。
三、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35人,为下列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骨干人员;
3、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提出,经监事会核实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激励对象指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四)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
股) 的比例 比例
1 王天刚 副总裁 300 1.39% 0.05%
2 蔡苏佳 副总裁 300 1.39% 0.05%
3 赵旭日 副总裁 300 1.39% 0.05%
4 刘宏伟 副总裁 300 1.39% 0.05%
5 孙大志 助理总裁 240 1.11% 0.04%
6 曹学军 助理总裁 240 1.11% 0.04%
7 刘中英 董事会秘书 240 1.11% 0.04%
8 刘振洪 助理总裁 90 0.42%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227
9 17,575 81.42% 2.71%
人)
10 预留 2,000 9.27% 0.31%
合计 21,585 100.00% 3.33%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2、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的个人权益总额未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
3、预留部分的授予须在每次授予前召开董事会,确定本次授予的权益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授予情况的摘要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预留部分将于首次授予完成后的12个月内授予。
四、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二)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应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30日内,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激励计划的锁定期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年、2年和3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激励计划的解锁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次解锁 30%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次解锁 3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次解锁 4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次解锁 30%
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次解锁 30%
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三次解锁 40%
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