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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33 沪市 桐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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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股份:桐昆股份关于收购桐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6

桐昆股份:桐昆股份关于收购桐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桐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2,373,300.18 元方式,收购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控股”)全资子公司桐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香港”)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桐昆控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全部以现金支付,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桐昆控股之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686,400 元(未经审计)。

    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人补偿承诺。

    风险提示:如上述交易涉及行政审批,本交易事项在行政审批通过后生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与控股股
东桐昆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约定,桐昆股份以自有现金 2,373,300.18 元(非募集资金)购买桐昆控股全资子公司桐昆香港 100%股权。

  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并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陈士良、陈蕾、许金祥、沈培兴、陈士南、钟玉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陈智敏、刘可新、潘煜双、王秀华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周军投了赞成票。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桐昆控股之间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如上述交易涉及行政审批,本交易事项在行政审批通过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决议范围内实施本次交易,修改、补充、签署、执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登记等其他一切事宜。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桐昆控股持有公司 19.28%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2 月 13 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凤凰湖大道 518 号 1 幢 90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凤凰湖大道 518 号1 幢 906 室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26622650D

  主营业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陈士良

  桐昆控股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

  资信情况:桐昆控股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交易标的:此次交易的标的为桐昆控股持有的桐昆香港 100%股权。

  桐昆香港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资信情况:桐昆香港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信息

  1、名称:桐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RM 8,8/F,METROPOLE SQUARE 2 ON YIU ST SHEK MUN NT
HONG KONG


  3、注册资本:100,000 美元

  4、类型:私营公司

  5、公司注册编号:3061393

  6、登记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8、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注册资本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美元)          (美元)          (%)

  桐昆控股        100,000          100,000            100

  9、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桐昆香港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33 号审计报告,桐昆香港最近两年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155,116.19                    0

  负债总额            2,809,686.37                    0

  净资产              2,345,429.82                    0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936,887.14                    0

  10、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桐昆香港
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并出具了坤元评报[2023]22 号评估报告。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桐昆香港股权评估价值为2,373,300.18元,评估减值881,114.07元,减值率为 27.07%。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桐昆香港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33 号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桐昆香港资产总额5,155,116.19元,净资产 2,345,429.82 元。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桐昆香港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其出具的《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桐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22 号),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桐昆香港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资产账面价值3,254,414.25 元,评估价值 2,373,300.18 元,评估减值 881,114.07
元,减值率为 27.07%;负债账面价值 0.00 元,评估价值 0.00 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254,414.25元,评估价值2,373,300.18元,评估减值 881,114.07 元,减值率为 27.07%。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交易双方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经协商一致同意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估值为 2,373,300.18 元,确认本次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2,373,300.18 元。本次转让价格以标的公司经评估的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桐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份(“目标股权”)转让给受让方。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桐昆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桐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项目》(坤元评报[2023]22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目标公司按照基础法评估净资产为人民币 2,373,300.18 元,并结合目标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373,300.18 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佰叁拾柒万叁仟叁佰元壹角捌分)。

  2、目标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全额股权转让价款。

  (三)股权交付及过户时间安排

  1、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协助、配合目标公司办理目标股权转让所涉工商、税务等程序。

  2、双方同意,目标股权的交割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完成,届时,以下事项应办理完毕:

  (1)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已经载明受让方持有目标股权;

  (2)就目标股权转让,目标公司已完成其章程修改及相关工商或商务备案手续。

  3、上述(1)、(2)项全部完成之日,为目标股权交割日(“交割日”)。

  4、受让方自目标股权交割日起,依法享有目标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四)人员安置及公司治理

  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的用人单位变更。

  (五)税费分担

  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如有),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2、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索赔支出的律师费、办案费、调查费、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公司发展所需,相关协议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该项股权收购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陈士良、陈蕾、许金祥、沈培兴、陈士南、钟玉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陈智敏、刘可新、潘煜双、王秀华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周军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并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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