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10,6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长
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
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总量为
10,68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 2,13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19.94%,网上发行
8,55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80.06%。
3、根据本次发行网下总体申购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60 元/股。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工作已于 2012 年 2 月 10 日(T 日)结束。在初步
询价阶段提供有效报价的 12 家询价机构管理的 24 家配售对象中,有 24 家配售
对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提交了累计投标询价报价,并按照 2012
年 2 月 9 日(T-1 日)公布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发
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缴
付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达到本次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7.60 元/股并满足《网下发行公告》要求
的配售对象为 21 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公告》的配售原则
进行配售;另外 3 家申购价格低于本次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7.60 元/股的配售对
象未获得配售。
6、根据 2012 年 2 月 9 日(T-1 日)公布的《网下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
刊出亦视同向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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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修
订)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网下
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网下申购以及申购资金到账情况,长城证券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初步询价中有 12 家询价对象管理的 24 家配售对象报价在价格区间
下限(7.50 元/股)及以上。截至 2012 年 2 月 10 日(T 日)下午 15:00,长城
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 12 家询价对象统一申报的 24 家配售对
象的累计投标询价,其中,12 家询价对象管理的 24 家配售对象及时足额缴纳申
购款,全部为有效申购,网下冻结资金总额为 98,480 万元。其中:达到发行价
格 7.60 元/股并满足《网下发行公告》要求的为 21 家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
购总量为 11,730 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 90,980 万元,网下配售比例
为 18.15856777%,认购倍数为 5.51 倍;有 3 家配售对象的申购价格低于本次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7.60 元/股,未获得配售。
二、发行价格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并参考发行人
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7.60 元/股,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11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
算)。
2、23.0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
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0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
算)。
三、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结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85,282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5,841,805,000 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网上冻结资
2
金量为 46,734,440,000 元,网上最终发行股数为 8,550 万股,网上中签率为
1.46358874%。
本次网上发行配号总数为 5,841,805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1—15841805。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锁定期。
四、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网下申购及申购资金到账情况,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
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本次网下获得配售的 21 个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
申购股数为 11,730 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 90,980 万元,网下最终配
售股数为 2,130 万股,网下配售比例为 18.15856777%,认购倍数为 5.51 倍。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根据《网下发行公告》的规定,本公告一
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网下所有获配投资者名单、有效申购数及获配数量情况列示如下:
序 有效申购股 配售股数
配售对象名称
号 数 (股 ) (股)
1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1,300,000 3,867,781
2 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0 3,631,713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0,000,000 1,815,856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8,000,000 1,452,685
5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四组合 7,000,000 1,271,099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000,000 1,089,514
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000,000 1,089,514
8 安顺证券投资基金 6,000,000 1,089,514
9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000,000 1,089,514
1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3,000,000 544,757
11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0,000 544,757
12 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0,000 544,757
1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000,000 363,171
14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2,000,000 363,171
15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000,000 363,171
16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2,000,000 363,171
17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2,000,000 363,171
18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2,000,000 363,171
19 受托管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2,000,000 363,171
20 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 363,171
21 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 363,171
3
表注:上表内的“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网下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
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另外3家申购价格低于本次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7.60 元/股的配售对象未获
得配售。
五、网下申购中的无效申购情况
无
六、网下初步询价的报价情况
1、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序 申报价格 申报数量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号 (元 ) (万股)
1 中海基金 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60 200
2 中海基金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7.00 400
3 招商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7.00 200
4 招商基金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