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5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及重工机械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新能源”)签署了《华电昌吉木垒四十个井子 800MW 风电项目塔筒(含锚栓)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416,719,049.5 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
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文端超、彭刚平、李国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
意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6月 17 日召 开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3,206.9456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北路农机局商住楼四单元四楼左手
成立日期:2016年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张军
主要股东: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行及维护。
木垒新能源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的全资子公司,华电新能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木垒新能源、华电新能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木垒新能源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为设备供货合同,包括 125 套塔筒(含锚栓)设备供货、装配、技术服务等。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合同名称:华电昌吉木垒四十个井子800MW 风电项目塔筒(含锚栓)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416,719,049.5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合同设备费、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装配费、技术服务(含技术资料)费、运杂费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备料款、验收款和质量保证金。
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逾期违约、质量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与木垒新能源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和重工机械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木垒新能源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和重工机械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项目所在地疫情管
控措施、环保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临时停工导致施工周期变长等。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1、《华电昌吉木垒四十个井子800MW 风电项目塔筒(含锚栓)设备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