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22 公司简称:林洋能源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5,997,415.73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009,354,129.01 元 , 计 提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00,935,412.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78,029,034.00元,扣除已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451,961,324.1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34,486,426.01元。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8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计划累计支付10,591.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林洋能源 601222 林洋电子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崔东旭
办公地址 江苏省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电话 0513-83356525
电子信箱 dsh@linyang.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智能电网
近年来,我国电力系统加快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转变,智能电网布局日益成为国家抢占未来低碳经济制高点的重要战略措施。未来,国家将进一步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在关键技术、商业模式等多方面发力,促进源网荷储更加协调发展。
2022 年 7 月 23 日,国家电网发布的《新型电力系统数字技术支撑体系白皮书》中提到,新型
电力系统数字技术支撑体系的整体框架分为三区四层,即生产控制大区、管理信息大区和互联网大区三区,以及“采、传、存、用”四个层次,构建以企业中台为核心的架构体系,同时打造企业级的实时量测中心。通过企业级实时量测中心,在线汇聚全环节的采集数据,融合数字系统的计算分析,来提升电网的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的能力。随着南网、国网陆续发布新型电力系统数字技术白皮书,提升设备智能化和管理数字化是未来重要发展方向。国网对智能物联表招标采购需求量
在 2020 年仅为 19,522 只(占比不足 1%),2022 年第一批招标采购的需求量就提升至约 80 万只(占
比达 2%)。“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将加大基础建设投资,提高对分布式新能源的承载能力,加速推进数字电网建设,实现农配网可观、可测、可控,提升电网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为满足未来电网数字化升级需求,电表类产品应涵盖大容量数据存储、终端响应、数据信息分类等功能,智能物联表作为该类产品的代表,预计国网未来会逐步加大对其招标采购的需求。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规划投资累计将超过 3 万亿,电网公司加大投资可激发产业链发展活力,也将带动电能表替代规模,提升智能电表市场规模预期。
2022 年 10 月 3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颁布的《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
施方案》中特别强调,加强电力市场、电能替代、需求侧管理、虚拟电厂等领域标准制修订。针对分布式电源等多电源接入系统,开展智能配电电器、控制与保护电器、终端电器等标准研制。围绕电气化转型,研究电池保护用熔断体、半导体断路器、新能源用直流接触器等低压直流配用电专用设备标准。部署符合标准的智能电表和计量自动化终端,是电力现货市场大数据分析的重要保障,利好新一代智能电表的存量替换市场和增量市场。
2022 年 12 月 14 日,由国务院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中强调了要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电网安全和智能化水平,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完善电网主网架布局和结构,有序建设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重点工程,积极推进配电网改造和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在国际复杂形势影响下,“扩内需、促消费、稳增长、提质量”将成为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主基调,电力工程投资继续发挥拉动经济作用。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2022 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全国主要发电
企业电源工程建设投资完成 7208 亿元,同比增长 22.8%;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完成 5012 亿元,同比
增长 2.0%。未来在电网转型过程中,特高压、配电网两个领域将迎来重点投资和建设加速期。
此外,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相继提出智能电网建设规划,而包括部分亚洲、非洲、中东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结合电网大规模建设、升级和改造,正在全方位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将拉动包括智能电表在内的用电设备市场需求。随着智能电网在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推进和在发达国家的逐步优化,预计海外智能电表市场需求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态势。
(2)光伏行业
在全球“碳中和”背景下,我国新能源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光伏行业经历了起步、发展、衰
退、回暖四个阶段后,现在进入稳步增长期。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发布的数据,2022年全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分别达到 82.7 万吨、357GW、318GW、288.7GW,同比增长均超
过 55%。全年光伏行业总产值突破 1.4 万亿元人民币。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2 年底
我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容量 392.04GW,2022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 87.41GW,同比增长 59.3%,光伏超越风电,成为全国第三大电源。我国光伏组件产量连续 16 年位居全球首位,多晶硅产量连续
12 年位居全球首位,光伏新增装机连续 10 年位居全球首位,光伏累计装机连续 8 年位居全球首位。
2022 年,国家层面持续推动光伏发电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提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同时对规划落地的重点光伏项目提供积极支持与帮助。同期,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结合 2022 年国土三调数据的启用,国家明确用地管理政策,官方多个部门前后制定若干政策性文件,特别就农用地、水域、海域建设光伏等多方面进行指导。
针对光伏制造,根据原材料硅片和电池制备技术不同,光伏电池片分为 P 型电池和 N 型电池两
类。P 型电池主要包括 BSF 和 PERC;N 型电池目前较主流的技术为 TOPCon 和 HJT,而 TOPCon 和 HJT
的极限转换效率远超目前主流 PERC 电池。目前 TOPCon 量产效率与理论极限效率相比仍有很大的优化空间,提效路径更为清晰明确。综合性能优势及盈利性特点,TOPCon 综合性价比高,且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比较容易实现,是当前电池片技术关注及讨论的主要方向。随着 N 型 TOPCon 电池研发投入及量产规模提升,生产成本、良率及转换效率快速改善,逐渐具备大规模市场化的条件,P
型电池向 N 型电池升级换代趋势日趋显著。根据《2022 年光伏行业发展回顾与 2023 年形势展望》,
2022 年 N 型电池市场占比提升至 9.8%。根据 PV InfoLink 的预测,预计 2023 年 TOPCon 电池市场
占比将达到 20%以上,2024 年市场占有率有望达到 30%,是目前电池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方向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应引导有需求的用户直接购买绿色电力,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强调绿电交易在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地位以及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市场价值,为绿电交易市场赋予“碳中和”时代的特殊意义,为绿电交易市场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
(3)储能行业
在“双碳”国家战略目标驱动下,新型电力系统转型将面临“电力电量平衡”、“系统稳定安全”和“新能源高效利用”的挑战,而储能作为解决新能源发电和负荷用电时空不匹配的最佳手段,在我国能源体系建设中的关键地位越发突显。2022 年是我国新型储能“十四五”规划全面布局和发展的元年。截至目前,全国已有 24 个省市明确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建设目标,规模总计 64.85GW。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对中国储能未来市场发展预测:保守场景下,预计 2027 年新型储能累计规模将达到 97.0GW,2023-2027 年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 49.3%;理想场景下,
预计 2027 年新型储能累计规模将达到 138.4GW,2023-2027 年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 60.3%。
2022 年储能行业相关政策密集发布,从国家顶层设计到地方,各层面相继出台超 600 余项与储
能相关的政策(其中国家层面 72 项),涉及指导意见、市场交易规则、补贴及建设规划、电站安全运营等各方面。“十四五”期间,新型储能将迈入规模化发展阶段。1 月 29 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 2025 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
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 2030 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全面支撑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3 月 22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要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合理配置储能规模,改善新能源场站出力特性,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探索储能聚合利用、共享利用等新模式新业态。5 月 30 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完善调峰调频电源补偿机制,研究储能成本回收机制,推动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