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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再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1

白银有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再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3-临 002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再次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整进展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 年 2 月 8 日、2022 年 2 月 19 日、2022 年 4 月 20 日、2022 年 6 月 3 日、
2022 年 7 月 27 日、2022 年 8 月 11 日、2022 年 9 月 10 日、2022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29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 076 号)、《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 009 号)、《关于公司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 013 号)、《关于公司股东被申请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 017 号)、《关于法院裁定公司股东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临 027 号)、《关于公司股东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 037 号)、《关于公司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 039 号)、《关于公司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 050 号)、《关于公司股东拟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 060 号)、《关于公司股东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 063 号)和《关于公司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 064 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管理人发来的《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再次表决结果暨重整进展的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
知书》主要内容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
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会议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本次设立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资人组对《重
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截至 12 月 28 日 20 点,有
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出资人组再次表决安排,出资人组再次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截
至 2023 年 1 月 9 日表决期限届满,同意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再次表决的出资
人持有出资额 14,537,241,884.69 元,占出资人组总出资额 26,662,770,000.00元的 54.52%,未达到出资人组总出资额的三分之二,出资人组拒绝再次表决。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2023 年 1 月 10 日,管理人
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关于提请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规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250,000,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0.39%。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省财政厅合计持有公司 2,479,920,057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49%。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国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尚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2、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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