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7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发布《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发布《关
于公开征集美尚生态案投资者授权委托的公告》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东兴证券)为 20 名被告之一
涉诉的金额:目前 12 名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为人民币 950,202.89
元,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案(以下简称美尚生态案、本案)审理拟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
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东兴证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6 号),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诉讼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号)。2024 年 12 月 28 日,
深圳中院发布《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同日,投服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美尚生态案投资者授权委托的公告》,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诉讼当事人、案由及诉讼方式
原告:陈卫福等合计 12 名自然人投资者
拟任诉讼代表人:陈卫福
拟任诉讼代表人:投服中心,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 110 弄 15 号(集
中登记地)
被告:王迎燕、徐晶、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钱仁勇、吴运娣、季斌、周芳蓉、惠峰、龙俊、石成华、江仁利、陈晓龙、俞啸军、许中华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原告申请诉讼方式:人数不确定的普通代表人诉讼
2、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判令王迎燕赔偿陈卫福等 12 人投资损失共计 949,602.89 元、赔偿
诉讼代表人通知费 600 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
3、诉讼进展情况
(1)2024 年 12 月 13 日,深圳中院经依法审查作出(2023)粤 03 民初 5772
号民事裁定,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裁定书送达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晓龙、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2024 年 12 月 28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
出(2024)粤民终 7076 号复议裁定,驳回上述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维持(2023)粤 03 民初 5772 号民事裁定。据此,深圳中院当日发布《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含)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期间买入,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市后仍持有美尚生态股票(证券代码:300495,不含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可以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之前登记加入本案诉讼,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申 请 登 记 方 式 为 “ 深 证 易 ” 网 页 端 : 在 网 页 浏 览 器 中 输 入 链 接
https://zqjfhj.szcourt.gov.cn/dbrssfwpt/,通过微信扫描右上角二维码认证、登陆,选择对应公告进行权利人登记。
符合前述权利登记范围的投资者参加权利登记的,诉讼代表人可以代表其参加开庭审理,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提起或放弃上诉,申请执行,委托诉讼代理人等,即参加登记视为对诉讼代表人进行特别授权。
对本案共同原告自行推选的拟任诉讼代表人的人选如有异议的,请在“深证易”上申请权利登记时,点选“对拟任诉讼代表人有异议”。
申请加入本案诉讼并自愿担任本案诉讼代表人的,请在“深证易”上申请权利登记时,点选“愿意担任诉讼代表人”,并提交能证明自身符合诉讼代表人条件的相关材料。
权利登记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本案结案后由败诉方按照诉讼标的额交纳。
(2)2024 年 12 月 28 日,投服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美尚生态案投资者
授权委托的公告》,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申请参加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并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根据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征集投资者范围为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
(含)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期间买入,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收市后仍持
有美尚生态股票(证券代码:300495,不含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因人脸识别系统技术所限,参与本次征集的对象仅限于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包括本案涉及的被告。如成立特别代表人诉讼,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原则,上述适格区间内机构投资者也将成为本案原告。
自公告发布时起至 2025 年 1 月 2 日 24:00,投资者可通过中国投资者网
(www.investor.org.cn)进行身份认证,以电子方式签署授权委托书,参与本案投资者征集。如授权适格投资者达到 50 人以上,投服中心将及时向法院申请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投服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司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 12 名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为人民币 950,202.89 元,鉴于本案审理
拟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根据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