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198: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1)第E00009号
(第1页,共2页)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于2016年9月募集的向境
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
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
一、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编制前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且小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东兴证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
《中同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 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市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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