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 渝水 01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集团母公司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359,832,616.21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5,983,261.63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 1,223,849,354.58 元,加上以
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197,807,041.45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21,656,396.0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5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4,000,00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 197,656,396.03 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0 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69.0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1-017)》),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2020 年度红利占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的比例超过 60%,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