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1-04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5.04元/股调整为2.99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753,968,253 股(含本数)调整为
不超过 1,270,903,010 股(含本数)。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3 月 9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行
价格不低于 12.28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告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708,064,7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1.08 元(含税),同时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708,064,758 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该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底价相应调整为 9.37 元/股。
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公告了《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258,984,1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5月12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9.04元/股。
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公告了《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257,384,1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21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8.23元/股。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公告了《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256,724,1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累计回购股份11,663,647股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即2,245,060,539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367,590,808.5元÷2,256,724,186股=1.49元/股。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27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6.74元/股。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公告了《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256,724,1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427,647股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即2,256,296,539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3,835,704,116.3元÷2,256,724,186股=1.70元/股。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5.04元/股。
二、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拟以总股本 2,260,597,986 股,扣减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427,647 股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即 2,260,170,339 股),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633,349,194.95 元。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告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9),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除权(息)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633,349,194.95 元÷2,260,597,986 股=2.05 元/股。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公司现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 5.04 元/股调整为 2.99 元/股。具体计算如
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5.04 元/股-2.05 元/股)/(1+0)﹦2.99 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753,968,253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270,903,010 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底价﹦3,800,000,000.00 元÷2.99 元/股﹦1,270,903,010 股(取整数)
除上述调整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暂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