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5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122 号],以下简称“《上市管理办法》”)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
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
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 号,以
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2017 版,
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 ” )等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 号,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上证发[2016]2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
“申购平台” )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回拨机制及锁定期设置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 2 -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
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投资者在 2018 年 5 月 2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5 月 24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3、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中金公司”) 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
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由后
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申报,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
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本次发行的价格将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
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5、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网
上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
网上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70%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
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锁定期具体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锁定期自本
次网上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 3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 ,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
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
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5 月 28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8、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
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 “十一、中止发
行情况” 。
9、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
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
司债券申购。
10、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
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
机制及回拨后各类别投资者的股份分配情况请见“七、回拨机制”。
11、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
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
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
- 4 -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
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
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969,530,023 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
81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工业富联” ,股票代码为 “601138”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
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0138”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
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询价。 战略配售、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实施。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通过申购平台报价、
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的 9:30 至 15:00。关于网下申
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
栏—IPO 规则及通知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
下 IPO 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将在 2018 年 5 月 28 日(T+2 日)公布的《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1,969,530,023 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约为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为 19,695,300,222 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90,800,000 股,约占发
行总数量的 3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 “七、回
- 5 -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965,111,023
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13,619,000 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最终网下、网
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现场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发行人及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T -1 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
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18 年 5 月 22 日(T -2 日)刊登的《富士
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5、中金公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
者的资格条件。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三、 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
只有符合中金公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资格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
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
行为引发的后果。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
为无效,并在《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公
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
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
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
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
配售。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T -5 日)及 2018 年 5 月 18
日(T -4 日)两天,通过申购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交易日的 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7、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
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
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
8、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本公告“五、定价
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的相关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 6 -名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网下投资者的
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情况,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
等信息。
9、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