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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27 沪市 小康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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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27: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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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能够提高资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符合《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作出的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用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稳健发展。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事项。
独立董事:

  付于武      刘 斌      刘凯湘      赵万一

                                    2021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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