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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17 沪市 中国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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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24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国化学”)首
    次公开发行A 股是《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证监会
    公告[2009]13 号)实施后的新股发行,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市场化,发行人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并在申购前
    认真阅读本公告。
    2、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进行。关于网上发
    行的有关规定,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
    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2009年12月24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国化学”)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12.33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7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
    2、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中国化学”,股票代码为2
    “601117”。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及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总量为12.33亿股。其中,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
    发行 36,99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30%;网上发行86,31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
    模的70%。
    4、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4.90元/股-5.43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
    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区间上限(5.43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
    限,差价部分将于2009年12月30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
    上申购投资者。
    5、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参与
    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
    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询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本次网上发行日为2009年12月25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上交所正常交
    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中化申
    购”;申购代码为“780117”。
    7、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
    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股。
    8、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
    (以2009年12月24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
    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
    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指定交易在不同证
    券公司的情况以2009年12月24日(T-1日)为准)。3
    9、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9年12月28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
    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有关情况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定
    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
    本公告中的“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0、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11、在出现网下申购不足或网上/网下总申购不足或难以确定发行价格的情况
    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采取削减发行规模、调整发行价格区间、调
    整发行时间表或中止发行等措施,并将及时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1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
    2009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
    券日报》上的《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13、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9年12月18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中国化学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和《中国化学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
    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
    1、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
    量符合要求;
    2、单个投资者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
    的申购;
    3、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初步询价,仅参与本次网上
    发行的申购。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2009年12月25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
    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总量为12.33亿股。其中,回
    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 36,99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30%;网上发行86,31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7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交
    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本次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
    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
    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
    2009年12月29日(T+2日)在《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5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09年12月2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9年12月28日(T+1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
    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发行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回拨后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发行最终配售比例=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
    初步配售比例,则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发行最终配售比例的前
    提下,从网下配售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6,165万
    股)。
    2、在网上发行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
    中签率,则在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50%的前提下,从网上
    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在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本
    次发行数量的50%的前提下,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上发行部分获得足额认
    购为止。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可采取削减发行规模、调整发行价格区间、调整发行时间表
    或中止发行等措施,并将及时做出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四)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4.90元/股-5.43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资
    金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5.43元/股)进行申购。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及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为:
    1、30.63倍至33.9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6
    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
    计算);
    2、40.83倍至45.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
    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
    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2.33亿股计算为49.33亿股)。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共有225家配售对象提交了初步询价报价。其
    中,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159家,对应的“有效数量”之和为
    1,560,870万股,为本次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42.20倍。
    (五)申购时间
    2009年12月25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
    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