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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股份: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3

华鼎股份: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19日、1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5,675.46万元,同比下降56.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23.22万元,同比下降55.58%。

    4、公司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出售子公司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主营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的《合作框架协议》,本次交易尚不确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需经过审计、评估等进一步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核实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出售子公司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3-073)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的风险提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19日、1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营业绩的风险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5,675.46万元,同比下降56.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23.22万元,同比下降55.58%。

  (三)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

  公司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出售子公司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主营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的《合作框架协议》,交易双方约定以2023年12月31日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审计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财务
数据尚需经审计、评估并根据最终交易金额和交易方式确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进一步协商谈判以及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另行签订正式的交易协议予以确定。故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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