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ST 华鼎 编号:2022-06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后 10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因控股股东存在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在承诺期限起
1 个月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根据修订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五)条“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告:2019-071)。
因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同时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未解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13.9.1(一)条及(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或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
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未能在 1 个
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告:2021-038)。
二、相关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形
(一)违规担保、违规借款解决情况
公司存在四笔违规担保、借款的情况。公司发现违规行为后对公司印章管理进行了进一步的强化,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对涉诉事项进行应诉,通过司法途径积极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并督促相关责任人积极与出借人沟通,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 2021 年内与债权人等相关方签署《和解协议》并披露了违规担保及违规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015、019、087)。截至公告披露日,四笔违规事项债权债务及担保责任等都已消除。
(二)资金占用解决情况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2021】18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5 号),经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后确认,2018 年至 2019 年,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通过预付采购款、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5.9 亿元(详见公告:2021-089)。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三鼎控股破产重整投资人指定的第三方真爱集
团有限公司归还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共计 595,784,056.40 元,其中:本金
590,500,009.00 元,利息 5,284,047.40 元。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解决资金占用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告:2022-026、04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资金占用情形已消除。
(三)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消除情况
公司积极推动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的整改,2022 年 4 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
说明》(【2022】京会兴专字第 68000017 号),同时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京会兴专字第 68000001 号)。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关于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之规定逐项排除,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6 条之相关规定,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已完全消除的,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 10 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