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6-015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3 月 2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路 30 号国航总部大楼 C713
会议室。1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95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69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511,217,774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9,087,027,26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424,190,5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1.7040
1 为保障现场会议效果,公司将会议地点由 C313 会议室变更为 C713 会议室,公司已在原会议地点处张贴
会议室变更公告并留有专人指引。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2.079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9.62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铁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4人,董事肖鹏先生、独立董事徐念沙先生、独立董事禾云先生、独立董事谭允芝女士及董事候选人曲光吉先生因公务未能列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肖烽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曲光吉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9,079,868,952 99.9212 5,593,114 0.0616 1,565,202 0.0172
H 股 3,422,206,504 99.9421 1,284,002 0.0375 700,000 0.0204
普通股合计: 12,502,075,456 99.9269 6,877,116 0.0550 2,265,202 0.0181
2、 议案名称:关于引进 60 架 A320NEO 系列飞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9,077,184,664 99.8917 5,733,401 0.0631 4,109,203 0.0452
H 股 3,423,476,506 99.9792 14,000 0.0004 700,000 0.0204
普通股合计: 12,500,661,170 99.9157 5,747,401 0.0459 4,809,203 0.038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关于选举曲
1 光吉先生为 325,923,331 97.8508 5,593,114 1.6792 1,565,202 0.4700
公司执行董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且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公司关联(连) 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且议案 1 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毕玉梅、朱冰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5 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