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2021-5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黄斌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黄斌先生的履历等相关文件后,我们认为:
1、公司董事会聘任黄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黄斌先生具有相应的履职能力,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利于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利益。
3、同意聘任黄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
独立董事意见 2021-5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段洪义 许汉忠 李大进
段洪义 许汉忠 李大进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