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0-051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撤回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的非公开发行A 股和定向增发H 股方案中(详见本公司于2010 年3
月12 日公告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预案》),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
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在极端情况下,上述认购可能导致中航集团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上升,从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中航集团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
目前本公司已经完成非公开发行A 股和定向增发H 股(详见本公司于2010
年11 月25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附件),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的合计持股比
例从发行前的51.82%下降到了发行完成后的51.47%,没有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中航集团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豁免要约
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