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0-029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作
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认购对象之一,拟以不
低于人民币15 亿元现金认购不超过15,700 万股A 股股票。此外,中
航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本公司定向增
发的不超过15,700 万股H 股股票(详见本公司于2010 年3 月12 日
公告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航集团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的申请文件。
2010 年6 月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0966 号),对中航集团报送的豁免要约收购
义务的申请文件提出了补正要求,并要求其在30 个工作日内报送有
关补正材料。
由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尚2
未取得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相关文件,鉴于此,中航集团拟向
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有关补正材料,待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有关补正材料齐备后,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供。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