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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86 沪市 国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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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86:国芳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1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芳集团”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年9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时为2017年9月2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照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9月2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9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九、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F)下的零售业(F5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定价的市盈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7】1658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国芳集团”,股票代码

为“60108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0086”。

    2、市值要求: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2017年9月

11日(T-7日))为基准日,网下投资者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

持有沪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在6000 万元(含)以上。网上投资者持

有1万元以上(含 1万元)上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可在2017年9月20日(T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7年9月18日(含

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3、所有网下投资者均需通过西南证券投资者平台(ipo.swsc.com.cn)完成注册、配售对象选择及报价相关材料提交工作,咨询电话 010-88091904;010-88091924。

    一、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7】1658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国芳集团”,股票代码

为“60108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0086”。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 股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西南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西南证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至 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快速导航—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网下 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4、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1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4.02%。其

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70%;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4,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0%。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

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T-5日)及9月14日(T-4日)

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欲参与网下发行的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应

在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报价以及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报价应当相同。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配售对象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应不少于800万股,必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20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网下投资者资格

    西南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只有符合西南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

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五)定价方式

    采取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定价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三、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七)本次发行其他安排

    1、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7年9月11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9:00--17:00)

       T-6日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12:00)

   2017年9月12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