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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86 沪市 国芳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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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4年5月28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4-05-28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芳及公司股东张春芳、张辉阳、张辉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
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除权、除息,作相
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除权、除息,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
少6个月。张国芳所持本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减持;张
春芳、张辉阳、张辉所持本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如除权、除息,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张国芳、张春芳、张辉阳同时承诺,上述锁
定期满后,在其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影响承诺函的效力,仍将继续履行上述
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