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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7-07-0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 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行目前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在资产规模和南京地区以外网点布局方面相对处于弱势,在实现区域经营过程中,将面临一定的不确定风险。
    2、受城市商业银行监管政策及本行资产、资本规模较小的约束,本行授信业务在客户集中度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本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比例为64.83%;此外,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本行人民币中长期贷款比例为137.95%。
    3、根据本行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发行A 股股票前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拟由新老股东共享;本行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意2006 年度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1 元,共计120,675,000 元;按此方案分配后的滚存利润及2007 年1 月1 日以后产生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所有新股东及现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不超过700,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不超过36.72%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综合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市盈率
    [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2006 年
    度每股收益确定)
    发行前、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2.16 元(2006 年12 月31 日全面摊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在经审计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数据的基础上考虑本次A 股募集资金的影响,未考虑2006 年12 月31 日以后利润影响)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前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行第一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行第二大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本行第三大股东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南京银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南京银行股份,也不由南京银行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承销方式 由中信证券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募集资金总额根据询价后确定的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预计募集资金净额则由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确定
    发行费用概算
    [ ]万元,其中承销费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2.8%;保荐费200 万元;审计费1,430 万元;律师费170 万元;审核费20 万元;验资费用[ ]万元;发行手续费[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英文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Nanjing Co., Ltd.
    注册资本 1,206,751,340 元
    法定代表人 林复
    成立日期 1996 年2 月6 日
    住所及邮政编码
    住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 号
    邮政编码:210005
    电话、传真号码
    电话:025-84551008
    传真:025-8455101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njcb.com.cn
    电子信箱 boardoffice@njcb.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
    1995 年8 月7 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意在南京市原39 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城市合作银行。1995 年12 月20 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意筹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南京城市合作银行。1995 年12 月29 日,南京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5 年12 月29 日本行实收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1996 年2 月6 日,本行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了注册号为[24968275-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5 亿元。
    本行设立时的股本总额为350,000,000 股,股东户数共计7,095 户,其中:法人股东996户,共持有327,747,100 股;自然人股东6,099 户,共持有22,252,900 股。
    (二)历次增资情况
    1、第一次增资扩股
    2000 年10 月10 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的增资扩股方案,并于2001 年3 月12 日发批复同意本行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25,751,340 元。
    
    2、国际金融公司入股
    2001 年11 月6 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批复同意本行吸收国际金融公司投资入股,持股比例为本行股份总额的15%。2002 年3 月4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批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至1,206,751,340 元。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及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行总股本为1,206,751,340 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700,0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906,751,340 股。本行第一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行第二大股东法国巴黎银行、本行第三大股东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南京银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南京银行股份,也不由南京银行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其他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自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07 年6 月25 日,本行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持股数(股) 比例
    1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 238,640,000 19.78%
    2 巴黎银行 - 231,705,101 19.20%
    3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5,200,000 17.00%
    4 国际金融公司 - 60,324,866 5.00%
    5 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SS 20,800,000 1.72%
    6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SLS 20,684,950 1.71%
    7 南京纺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SS 20,000,000 1.66%
    8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SS 20,000,000 1.66%
    9 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SS 19,630,000 1.63%
    10 南京市白下区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SLS 10,273,470 0.85%
    合计 847,009,437 70.19%
    注:上表中SS 是State-own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其为国家股;SLS 是State-own Legal-person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法人股
    
    截至2007 年6 月25 日,本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在本行担任的职务
    1 王雅娟 266,519 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2 陈敬民 240,000 副行长
    3 周小祺 240,000 董事/副行长
    4 李银森 239,844 监事
    5 刘宏芳 174,000 -
    6 闵卫国 158,600 -
    7 曾亚平 138,895 -
    8 王英丽 125,938 -
    9 管翠萍 120,000 -
    10 周立和 120,000 -
    合计 1 ,823,796 -
    (三)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行前十大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营业范围及主营业务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颁发给本行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D10023010H001)所载明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
    商业银行业务是本行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及资金运营业务。
    (二)分销渠道
    本行已在南京市建立了较为广泛的分销网络,包括分支机构及电子银行服务渠道等。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本行已在南京市设立1 家总行直属营业部和58 家支行,这些营业网点覆盖了南京市的主要城区。2007 年2 月10 日,本行泰州分行正式开业。本行成为继上海银行、北京银行之后第三家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本行的电子银行服务渠道包括自动服务设备、自助银行、电话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及网上银行。
    (三)行业竞争情况及本行行业地位
    
    南京是我国金融业较为发达、竞争比较充分的地区之一。本行是南京市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目前主要服务区域集中在南京地区,主要竞争来自于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江苏银行及其他从事存贷款业务、资金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
    本行近年来的发展速度远高于本地区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存贷款指标目前仅次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交通银行。本行在资金运营方面优势明显,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形成了卓越的特色品牌形象,本行现券交易量、结算代理量在银行同业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本行目前所拥有的与本行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一)商标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本行拥有两项商标的所有权和专用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商标 注册证号 有效期 注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