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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2 沪市 晋亿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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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2009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10-03-19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0-07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本期业绩修正情况

    1、预告期间:2009 年1 月至2009 年12 月;

    2、上次业绩预告情况:根据财务部门初步预测,预计2009 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降幅为95%左右;

    3、本次业绩修正情况:经天健会计事务所预审计,200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为-150 万元左右。

    4、本次业绩预告审计情况:本次业绩预告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0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391 万元,每股收益为0.127

    元。

    三、业绩预减修正为微亏的原因:

    1、在本年度预审过程中,对于本公司财务部门原来“因子公司发生亏损后,

    将以未来3 年内的利润总额可弥补的初步预测,确认相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意

    见,会计审计师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规定,对于按照税法规定

    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扣,应视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因此,企业最近期间发生亏损,仅

    在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该部分暂时性差异可供利用的情况下或取得其他

    证据表明其于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才能够确认与可2

    抵扣亏损或抵减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此,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根据目前

    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整个经济环境基本面尚未明显好转的情形下,要将子公司亏

    损可抵补以后年度盈利而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处理,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不能

    充分满足《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规定的条件,因此,经本公司2009 年年报

    初审沟通会达成统一的意见,公司同意不确认该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未能谨慎发布业绩预告,给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了不利影响,公司及

    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从该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深刻检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 一0 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