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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99:招商证券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8

600999:招商证券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2020-09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680,772,300.00 元。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
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23 号)文件核准,公司 A 股配股
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46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止,本次 A 股配股
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计 1,702,997,123 股,收到原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2,704,358,537.58 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83,398,830.6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0)第 00339 号)。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详情请
参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披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根据公司 2020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H 股配股发行结
约人民币 21.94 亿元),扣减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 23.46 亿元(相当于约人民币 21.38 亿元)。

    二、配股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具体金额

  1        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布局            不超过 105 亿元

  2            资本中介业务                  不超过 20 亿元

  3            资本投资业务                  不超过 20 亿元

  4            补充营运资金                  不超过 5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150 亿元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自公司审议本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1,680,772,300.00 元,投向为子公司增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
(核)字(20)第 E00391 号),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680,772,3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董事会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
(核)字(20)第 E00391 号),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就本次使用公司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金额为配股方案经董事会审议之日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3、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先投入,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投资者利益及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680,772,3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金额为配股方案经董事会审议之日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预先投
入,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发展需要。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680,772,3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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