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2023-04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交易可为公司带来代理买卖佣金收入、代销金融产品收入等,可在
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托管资产规模、金融产品保有规模、基金投顾保有
规模,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相关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
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财务)签署《证券经纪业务协议》《非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质押式报价回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
2022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152.42亿元。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各年度交易上限未达公司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霍达、邓伟栋、刘威武、吴宗敏、李晓霏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议案表决情况: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将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较小,公司风险控制措施积极有效。议案的表决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预计 2023 年度、2024 年度,公司向招商财务提供证券
代理买卖、基金投顾服务等金融服务的年度合计收入不超过 300 万元;公司与招商财务开展报价回购交易(涵盖在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年度)中),公司年度累计资金流入不超过 10亿元、年度累计资金流出不超过 10.25 亿元,其中,公司年度累计支付的利息不超过 2500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 B 栋 15 层 1501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融资租赁。
主要股东情况: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9%。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亿元) 2022 年/末 2023 年上半年/末
总资产 663.35 499.58
净资产 67.76 66.13
营业总收入 7.14 3.61
净利润 4.07 2.04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招商财务实际控制人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期限:经双方签署盖章并经相关法定程序审批通过后生效,有效期
自生效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经公司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后自动续期。
2、交易类型及预计额度:预计 2023 年度、2024 年度,公司向招商财务提
供证券代理买卖、基金投顾服务等金融服务的年度合计收入不超过 300 万元;公司与招商财务开展报价回购交易(涵盖在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2022-2024 年度)中),公司年度累计资金流入不超过 10 亿元、年度累计资金流出不超过 10.25 亿元,其中,公司年度累计支
付的利息不超过 2,500 万元。
3、交易定价:证券代理买卖、基金投顾服务的定价基于市场价格、行业惯例,代理买卖证券交易量、基金投顾服务涉及的金融产品总额及衍生的其他业务,以及公司向非关联客户所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水平确定;报价回购交易的收益率参照市场利率。
4、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1)双方确保各自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内控有效运作,确保依法合规经营,保证各自风险不向对方扩散;
(2)招商财务保证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贷款余额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法规规定;
(3)公司定期获取并审阅招商财务的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公司依照《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交易可为公司带来代理买卖佣金收入、代销金融产品收入等,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托管资产规模、金融产品保有规模、基金投顾保有规模,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相关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