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95 股票简称:文山电力 编号:临2010-022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 年11 月18
日在昆明市金泰大厦19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 人,
代表股份1728091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1%。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斌先生
主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会计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0
年购售电合同》;
该议案同意172809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内容详见2010-12《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172809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
公司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为
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费用为
45 万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岱松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3、 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