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每股分配比例:中小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921 元(含税),
大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90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宁
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 13,607,090,672.34 元。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 11,350,295,509.65 元。
公司 2025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
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中小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921 元(含 税),大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90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54,557,999.96 元,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6.91%。
加上 2025 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36,374,648 元,2025 年度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5,090,932,647.96 元,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4.85%。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因公司 2026 年度拟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不超过 600,000,000
元,用于以教育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及其他公益活动,为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该项捐赠拟由公司大股东全部承担,具体承担方式为,公司大股东在本次现金分红时对中小股东分担的捐赠部分予以全额补偿。因 2026 年实际捐赠的具体金额目前尚不能确定,因此,补偿数额以 2025 年度实际捐赠金额 600,000,0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如下:
(一)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333,36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60,593,400 股,有权参与本次现金分红的股数共计 7,272,766,600 股,其中,中小股东持股 2,106,555,330 股,大股东持股 5,166,211,270 股。
(二)每股现金红利的计算过程
1、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3,054,557,999.96 元。
2、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补偿额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所得税费率 12.61%(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人
民币 12,987,898,873.71 元,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 1,637,603,364.06 元)计算,因该项捐赠导致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减少人民币 524,347,885.06 元。
补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补偿额=(中小股东持有股份数÷有权参与本次现金分红股份总数)×2025 年度实际捐赠的税后金额=151,877,255.63 元
3、中小股东每股现金红利
中小股东每股现金红利=[(中小股东持股数÷有权参与本次现金分红股份总数)×本次现金分红总额+补偿额]÷中小股东持股数=0.4921 元/股
4、大股东每股现金红利
大股东每股现金红利=[(大股东持股数÷有权参与本次现金分红股份总数)×本次现金分红总额-补偿额]÷大股东持股数=0.3906 元/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该议案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