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63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对公司下属煤炭生产单位的井巷建筑物折旧计提标准
进行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假设折旧额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下,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2021年三季度折旧费用约6872万元,
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减少2021年三季度净利润约5665万元。以后每年预
计增加折旧费用约27900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每年减少净利润约
229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会计师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下属煤炭生产单位的井巷建筑物折旧计提标准由产量法变更为平均年限法。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下属煤炭生产单位的井巷建筑物根据当期原煤产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标准为 4 元/吨。随着公司各矿井井巷建筑物的建设成本增加,各矿井可采储量、煤层赋存条件不同,开采难度存在差异,按产量法计提折旧,折旧计提年限较长,与矿井实际剩余可采年限存在较大差异,不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使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更加合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将下属煤炭生产单位的井巷建筑物折旧计提标准由产量法变更为平均年限法。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根据各矿井可采储量与产能,按照谨慎性原则,测算各矿井剩余可采年限。对各矿井井巷建筑物净值,在剩余可采年限内进行直线摊销,不再按产量法计提折旧。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假设折旧额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下,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 2021 年三季度折旧费用约 6872 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减少 2021 年三季度净利润约 5665 万元。以后每年预计增加折旧费用约 27900 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每年减少净利润约 229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会计师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下属煤炭生产单位的井巷建筑物折旧计提方法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713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