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集团”)等股东持有的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向矿冶集团转让公司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 22 号院内房地资产。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瑞评报字[2020]第 000141 号《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资产评估价值(含税价)为1,796.76 万元,双
方确定交易总价款与评估值一致,即1,796.76 万元。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上
述资产转让事项获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权属审核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属于同一方控制,需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范围。除此以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況。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