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3-05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买白银瑞光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白银瑞光供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采用在西南产权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白银瑞光供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银瑞光”)100%股权挂牌出售,白银瑞光 100%股权挂牌价为人民币 15500 万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参与竞买白银瑞光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8)。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
(一)参与竞拍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 根据西南产权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相关工作流程,白银瑞光 100%股权项目在
挂牌公示期内仅征集到 1 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即公司。公司以人民币 15500 万
元取得白银瑞光 100%股权。
(二)签订协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与西藏联合签署了《关于白银瑞光供热服务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本协议”),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相关方
转让方(甲方):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白银瑞光供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3.交易价款:人民币 15500 万元
4.支付方式
乙方应支付的首期价款为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15500 万元)的 50%,即人民币 7750 万元。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本协议生效起 5 个工作日内,从乙方向其支付的保证
金 500 万元中扣除交易服务费 40 万元,剩余的 460 万元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作
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首期价款。因此,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需将剩余首期价款 7290 万元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在首期价款划转完成后,剩下的交易价款 7750 万元需在股权过户完成之日起 10 日以内划转完成。
5.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受让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
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其中:截止到 2023 年 6 月 30 日,标的企
业欠甲方及甲方关联方债务由乙方督促标的企业在甲乙双方完成股权过户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若标的企业未能按时偿还,乙方在 3 个工作日内代为偿还,债务本金合计为 72455000 元,债务利息为截止到还款日的利息。
6.产权交接事项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乙方付清首期产权交易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但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无法在该期限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期限)。
甲方在评估基准日后交接日前作出的利润分配尚未实施的 500 万元归甲方所有,其余未分配利润归乙方所有。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即有权委派相应人员参与标的企业的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等全方面的管理,届时标的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所有印章的使用以及任何金额款项的支付,均需与乙方的指定人员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或支出。
自乙方付清全部款项日起,甲方负责将标的企业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所有印章(并重新办理法定代表人印章),各项证照、各级网银 U 盾,
以及生产、技术、销售、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全部档案移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
甲方保证标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至完成产权变更之日前不开展不合理的、有损标的企业利益的业务,不签署纯义务性、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或非正常的合同。
7.承诺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没有隐匿资产或债务的情况。甲方保证就转让标的所设置的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任何担保或限制,甲方已取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认可。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中国境内的相关产业政策。
甲方、乙方提交的涉及产权交易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对本合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及附件中的内容,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披露的除外。
8.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交易标的的过户,因甲方的责任每逾期一日应按已收到的交易价款的 0.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9.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增加公司业务范围和规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公司未来可以此为契机,在西北地区拓展光伏、储能及售电等综合能源业务,促进公司战略转型。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的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