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ST宜生 公告编码:临2021-010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黄树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46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
2021年3月5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2021年3月3日、
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5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本次要约申报代码为“706070”,简称为“宜生收购”。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宜生”或“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公告了《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黄树龙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为88,972,201股。公司现就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做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ST宜生所有流通股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人名称:黄树龙
2、被收购公司名称: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宜生
4、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978.SH
5、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88,972,201股
7、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6.00%
8、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9、要约价格:1.15元/股
若*ST宜生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最终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价。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主要基于收购人对公司资产整合价值及业务发展空间的认可。收购人认为,公司目前每股净资产高于股票面值,名下土地资源具有发展潜力,股票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ST宜生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46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4日、2021年3月5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为:706070
2、申报价格为:1.15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上市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收购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股东可办理有关
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股东已申报的预受要约不再有效,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上市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对预受要约股份的处理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88,972,201股,则黄树龙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88,972,201股,则黄树龙按照同等比例收购被股东预受的股份,余下预受要约股份解除临时保管,不予收购。计算公式如下:黄树龙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88,972,201股÷要约收购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
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的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的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五、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代码。上市公司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以撤销预受申报,股东在申报当日收市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要约收购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六、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