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03
债券代码:123000 债券简称:09宜华债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
“宜华木业”)配股方案已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218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17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宜华木业股本总数1,152,662,718股为基数,按每
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345,798,815股。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1,144,832,718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代码
“700978”,配股简称“宜华配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可配售343,449,81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7,830,000股,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
2,349,000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4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3、本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4.03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17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宜华木业全体股东配售。发行
人控股股东宜华集团承诺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配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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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4年2月26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
6、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
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
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4年2月18
日至2014年2月25日(T+1日至T+6日),宜华木业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
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4年2
月13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的《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
其他相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宜华木业/公司/ 指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发行人根据《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配
股说明书》,按照10:3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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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
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日) 指 2014年2月17日
全体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
控股股东 指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华集团
元 指 人民币元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精确算法 指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
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
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
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
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
(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
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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