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证券代码:600973
债券简称:12宝科创 债券代码:122226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Baoshe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LTD.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摘要
二○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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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 别 提 示
1、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或“本公司”、“公司”)《公司
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7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公司股票700万股,
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30%,上述权益为一次授予,不作预留。其股票来源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
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60元。
该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8.32
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
价8.60元。
4、本计划的有效期为五年,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授予的股票期权
从授予日开始,经过两年的等待期,在满足行权条件前提下,授予的股票期权按
每年1/3:1/3:1/3的比例分三批行权,激励对象可以在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按
照本计划确定的行权价格进行行权。
5、在本计划的行权日所在的会计年度中,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获授期权的行权条件。财务业绩考核的指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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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
其中净资产收益率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若
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再融资当年和下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计算依据为扣除再融
资数额后的净资产值。股票期权成本应计入公司管理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
支。
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不得为负。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股票期权行权必须同时满足
如下公司业绩条件:
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数量比例
行权日上年度宝胜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三年复合增长
率不低于20%;
第一个行权期 1/3
行权日上年度公司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低于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行权日上年度宝胜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三年复合增长
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1/3
行权日上年度公司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低于7%,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行权日上年度宝胜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三年复合增长
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行权期 1/3
行权日上年度公司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低于8%,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6、宝胜股份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
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7、宝胜股份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
属均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8、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推出前30日内没有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且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没有在公司提出增发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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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推出。
9、公司承诺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
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10、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以及宝胜股份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