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0-01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 4 月
24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兆杰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12000048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0,001,709.40 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袁兆杰、吴玉华、朱凤坡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在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九、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