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2-027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 LNG 运输船项目(二期)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油发展”)全资子公司 CETS INVESTMENT MANAGEMENT(HK) CO., LTD.(中文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与合作方签署了 LNG 运输船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框架协议”)。本协议的签署保留了公司参与 LNG 运输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权利,但本项目尚需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前述程序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如在规定期限内审批未获通过,公司将放弃本协议规定的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权利,同时将无条件完全免除和解除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责任或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签约主体的基本情况
英文名称:CETS INVESTMENT MANAGEMENT (HK) CO., LTD.
中文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董事长:张凤久
注册资本:1.27 亿美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和投资管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海油发展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海油发展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9,485.36 万元,净资产
156,006.53 万元;2021 年度,实现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19,456.12 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CNOOC GAS AND POWER SINGAPORE TRADING & MARKETING
PTE. LTD.
中文名称:中海油气电集团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加坡
董事长:朱岩岩
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
主营业务:液化天然气贸易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的全资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65 亿美元,净资产 0.10
亿美元;2020 年度,收入 4.85 亿美元,净利润 0.17 亿美元。
2. NIPPON YUSEN KABUSHIKI KAISHA
中文名称:日本邮船株式会社(以下简称“NYK”)
公司性质:外国企业
注册地:日本东京
会长:HITOSHI NAGASAWA
注册资本:1,443 亿日元
主营业务:海上运输;陆地运输;航空运输;海运、陆运及航空运输代理;货物利用运输;仓储、报关及物流;港口运输;海上、陆上、航空综合业务代理;
海洋开发及开发设备建设;船舶买卖;船舶、海上油气生产设施、物流设施的建造、改造及物流相关的咨询;运输信息处理;其他业务的贷款、担保和投资;不动产的买卖、租赁、开发、事业企划及咨询;海洋娱乐设施的所有、租赁、管理及经营;旅行业及货币兑换;石油天然气及其他燃料、机械器具及其他物品的买卖、制造、租赁及进出口;劳务派遣与劳务承包;金融业及保险业;与上述内容有关的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
Custody Bank of Japan, Ltd.
MITSUBISHI HEAVY INDUSTRIES, LTD.
MEIJIYASUDALIFE INSURANCE CO.
Custody Bank of Japan, Ltd. (Trust account 7)
TOKIO MARINE & NICHIDO FIRE INSURANCE CO., LTD.
THE BANK OF NEWYORK MELLON 140044
STATE STREET BANK WEST CLIENT - TREATY 505234
Custody Bank of Japan, Ltd. (Trust account 5)
Custody Bank of Japan, Ltd. (Trust account 6)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NYK 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21,255 亿日元,净资产 11,743
亿日元;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收入 16,084 亿日元,净利润
1,392 亿日元。
3. CMES LNG CARRIER INVESTMENT INC.
中文名称:招商轮船 LNG 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MES”)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利比里亚共和国
主营业务:航运投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CMES 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0.48 亿元人民币,净资
产 8.26 亿元人民币;2021 年度,实现总收入 0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 6.08 亿元人
民币。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2 年 4 月 28 日,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和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
NYK、CMES(以下简称“各方”或“四方”)共同举办了本项目协议的签约仪式,通过线上签署的方式于北京、天津、深圳、上海、东京五地完成了协议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签署前已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保留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权利,但本项目尚需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前述程序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义务。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为满足中国海油中长期液化天然气 FOB 资源运输需求,气电集团新加坡贸
易公司启动了配套大型 LNG 运输船项目(二期),项目合作方将新造 6 艘 17.4
万方 LNG 运输船为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提供期租服务。
经过谈判,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选择 NYK 和 CMES 作为项目合作方。
本项目的 6 艘 LNG 运输船,均为船厂结合承租人与船东需求设计的第五代 17.4
万方新船型,拥有船级社认证的“绿色船舶”证书。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规定,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有权在本项目中持有 45%的股份,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有权在本项目中持有 5%的股份。在本项目获得中国政府管理部门以及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后,预计公司在本项目的投资额将超过 5 亿欧元,具体金额以最终批准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金额为准。
框架协议对本项目的开展模式、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参与模式及安全退出机制进行了约定。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在本项目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后,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NYK 和 CMES 将成立六家单船公司,每家单船公司持有一艘 LNG 运输船,为承租人提供 LNG运输服务。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将持有每家单船公司 45%股份,被投资的单船公司不纳入海油发展合并报表范围。
若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在自本项目宣布中标人或行使选择权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各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将放弃本项目参与权,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即生效。如果发生违约事项,此违约行为应及时补救。如无法补救,各方必须尽最大努力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
(四)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
在本项目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后,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才会参与本项目。若本项目未获批准,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将放弃本项目参与权,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如本项目最终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公司将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参与本项目有利于进一步联合国际一流的 LNG 船运企业,共同打造一支安全、灵活、绿色、低成本的 LNG 精品船队,扩大公司船队规模,推动公司LNG 船运产业发展,提升公司 LNG 产业价值。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签署保留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权利,但本项目尚需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前述程序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如在规定期限内审批未获通过,公司将放弃本协议规定的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权利,同时将无条件完全免除和解除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责任或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