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独立意见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我们就公司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需要。
3、同意公司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越 高滨刘洪川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