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Co.,Ltd.
(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拟发行股数:不超过18,340万股,其中新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8,340万股,不进行老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股发售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81,640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的本公
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价。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本次发行前 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其
股东所持股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本公司股票在此期间
份的流通限 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制及自愿锁 本公司其他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
定股份的承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诺 重庆鑫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
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
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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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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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一、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657.37万元,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6.33亿股
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4元,共计分配利润6,532.00万元。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首次公
开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股利
分配政策为: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
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度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
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
度实现盈利在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
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公司股本情况与
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