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冯传良 李志勇 徐宗云
王哈滨 代启智 周建
杨平波 杨胜刚 陈诚
全体监事签名:
欧阳烨 何缨 周卓娟
刘复兴 文莲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姜友军 周群辉 刘少华
刘小伟
发行人: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9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9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7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机构......2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7
一、本次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2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8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30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31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3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6
一、备查文件......36
二、查询地点......36
三、查询时间......36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项目 指 释义
雪天盐业、发行人、公司 指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象发行
公司章程 指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指 2023 年 6 月 20 日
《发行方案》 指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发行方案》
《认购邀请书》 指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轻盐集团、控股股东 指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万宏源承销保荐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大会 指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下:
1、2022 年 6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2022 年 7 月 29 日,湖南省国资委出具《湖南省国资委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22〕143 号),同意雪天盐业本次发行股票事宜;
3、2022 年 8 月 1 日,轻盐集团出具《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批复》,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以及相关事项;
4、2022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与本次发行 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具体事宜;
6、2022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3 年 2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8、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事宜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3 年 3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雪天盐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3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雪天盐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0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本次发行认购全部以现金认购。2023 年 7 月 3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 7 月 3 日出具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0641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主承销商收到雪天盐业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105,837,497.80 元。
2、2023 年 6 月 30 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人
民币 6,635,024.99 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 6,259,457.54 元)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为 1,099,202,472.81 元。2023 年 6月 3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
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出具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0642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8,060,410.00 股,每股价格 6.58 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现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5,837,497.8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8,492,488.79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7,345,009.01 元,其中增加股本 168,060,41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929,284,599.01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6 月 20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若在该 20 个
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即发行底价为 6.20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58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06.13%。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68,060,410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442,344,147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78,360,887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即 124,852,621 股)。
(四)募集资金情况与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5,837,497.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492,488.79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7,34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