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1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上午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视频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
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现场及视频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由王武斌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股成立长江三峡集团江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按 33%:34%:33%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长江三峡集团江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 万元整,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 165,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成立长江三峡集团江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武斌、赵
国庆、李毅军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三峡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关联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如有美元,折算成人民币计算),期限不超过 1 年,利率不超过央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额度内确定各自提款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武斌、赵
国庆、李毅军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购买股权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按照 4.55 元/股的价格受让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3978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受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180,999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购买股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 51%:49%股权比
例对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公司累计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9.2565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三峡鄂尔多斯市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武斌、赵
国庆、李毅军回避表决。
九、审阅了《关于公司关联人名单的报告》,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该项报告审阅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