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5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在北京以现场并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
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何红心主席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长 期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摘 要 》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旨在保证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长期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审议通过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
激 励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业绩考核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业绩考核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审议通过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 激 励 计 划 业 绩 考 核 办 法 》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能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等各项内容,形成完善、全面的股权激励管理体系,建立股东与核心员工
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审议通过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
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