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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00:长江电力2016年度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30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6-06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补充协议。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时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保障本年度溪洛渡左岸电站电能

消纳。

     一、合同签订情况

     2014年6月11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

渡电厂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4--2016年

度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合同》。

     2016年12月29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

洛渡电厂和国家电网公司在已签订的《2014--2016年度溪洛渡左岸

电站购售电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2016年度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

电补充协议》,约定了2016年度合同电量和2016年上网电价。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6年度合同电量为265.7亿千瓦时。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

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962号确定的电价调整机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价格[2015]3105号文明确的价格调整幅度,协商确定为296.00

元/千千瓦时。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溪洛渡水电站送电浙江协调意见的函》,溪洛渡左岸电站2016年送浙江落地侧50.76亿千瓦时的直接交易电量按照355.10元/千千瓦时结算。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当事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已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法定代表人舒印彪。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2016年度合同电量为265.70亿千瓦时。合同

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962号确定的电价

调整机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3105号文明确的价格调

整幅度,协商确定为296.00元/千千瓦时。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溪

洛渡水电站送电浙江协调意见的函》,溪洛渡左岸电站2016年送浙江

落地侧50.76亿千瓦时的直接交易电量按照355.10元/千千瓦时结

算。若价格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电价政策,则按新的电价政策执行。

     (二)结算方式: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周期。

     (三)履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0:00时至合同双方义务履

行完毕时止。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合同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六)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七)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6年12月29日在北京签订。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2016年国家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

价格(发改价格[2015]3105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

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962号)确定的电价机制,溪洛渡左岸电站经与受电省市协商

确定2016年上网电价为296.00元/千千瓦时。溪洛渡左岸电站2016

年送浙江落地侧50.76亿千瓦时的直接交易电量按照355.10元/千千

瓦时结算。本合同的签订是溪洛渡左岸电站电能消纳的依据,为本年度电能顺利消纳提供了保障。公司利用优化水库调度,多发电量,争取到所有电量的合理消纳。

      (二)本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按国家规定向国家电网公司售电,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合同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由于本年度来水和设备运行状况较好,履行合同的风险很小。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2016年度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