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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3-02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葛洲坝电量购售电合同。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对公司当期业绩有积极影
响。
一、合同签订情况
2013年6月19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
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签订了《2013年度葛洲坝电站购售电
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2013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54.00亿千瓦时。合同
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2623号文件精神
执行。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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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54.00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
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262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当事人为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
部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在国家
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受托承担电力购销及所辖区域内省级公司之间
的电力交易和调度,住所为湖北省武汉市徐东路47号,法定代表人
谢明亮。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2013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54.00亿千瓦时。合同
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2623号文件精神
执行。
2、结算方式: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周期。
3、履行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合同非
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
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6、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3年6月19日在武汉签订。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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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计本合同的签订将对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合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按国家规
定向国家电网公司售电,不会因为履行合同而对合同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由于本年度来水和设备运行状况较好,履行合同的风险很小。
六、备查文件
1、合同文本《2013年度葛洲坝电站购售电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