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 美讯 公告编号:临 2024-96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原起诉状中涉案金额为2,123.18万元,济南宝坤变更诉讼请求后涉案金额变更为2,085.84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二审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此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国美通讯”)于2024年8月22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济南中级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鲁01民终954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收到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下称“济
南高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济南宝坤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济南宝坤”)
因与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济南宝坤变更诉讼请求为:济南宝坤与国美通讯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签
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起诉之日解除;国美通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刻腾房,搬出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济南国际会展中心 A 区”地下一层及地上一、二层房屋及场地并
返还给济南宝坤;国美通讯向济南宝坤支付拖欠的租金 803.70 万元(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及自 2024 年 8 月 28 日起至实际搬出上述房屋之日止房屋
占有使用费、违约金 829.61 万元、应付承包费的滞纳金 27.73 万元及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滞纳金、赔偿经济损失 424.80 万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一切费用由国美通讯承担。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济南高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济南宝
坤与国美通讯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解除;国美通讯腾退并返还案
涉“济南国际会展中心 A 区”地下一层及地上一、二层房屋及场地;国美通讯向济南
宝坤支付租金 16.34 万元以及 2023 年 12 月 9 日至国美通讯实际腾空并返还涉案房屋
之日,国美通讯应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参照 2.27 万元/天(829.61 万元/365 天)计算;国美通讯向济南宝坤支付违约金 207.40 万元;驳回济南宝坤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济南高新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济南宝坤因
不服济南高新法院(2024)鲁 0191 民初 966 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2024)鲁 0191 民初 966 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并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国美通讯向上诉人济南宝坤支付170.65万元,
以及 2023 年 12 月 9 日至实际腾空并返还涉案房屋之日的房屋占有费(829.61 万元÷
365 天)计算;被上诉人国美通讯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上述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7 月 12 日、2024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诉讼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上述诉
讼案件国美通讯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资金 37.50 万元。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因不服济南高新法院(2024)鲁 0191 民初 966 号民事判决,向济南中级法
院提起上诉,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鲁 01 民终 9544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诉当事人
上诉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济南宝坤商贸有限公司
(二)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2024)鲁 0191 民初 966 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即:被告国美通讯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济南宝坤支付违约金 207.40 万元),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济南宝坤的该项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济南宝坤承担。
(三)上诉事实与理由
公司并非恶意违约,且并未给济南宝坤带来实际损失,公司不应承担济南高新法院民事判决书第四项中的违约金。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三、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二审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此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