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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盛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1997-08-26

       海南海盛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海南海盛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1997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了《配股说明书》,为 了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就该配股说明书所载之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本次配股以1996年末总股本1667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于1997年8月28日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 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海盛船务"全体股东配售新股。发起人股股东 和大部分法人股股东已承诺放弃2998.95万股的配股权,剩余1.05万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4.5元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分别为;1997年8月28日和1997年8月29日。
    四、配股缴款的截止日期:1997年8月29日至1997年9月11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缴款地点及办法
    个人股东和配股缴款期内可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缴款。
    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应配股份时,需填写"海盛船务配股"买入单,交易代码为"700896";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应配股份时,需填写"海盛职工 配股"买入单,交易代码为"702896"每股价格4.5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量乘以0.3后取整数,不足一股部分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六、本次社会公众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由于本公司内部职工股是于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票发行日期1996年4 月11日期满三年后方可上市流通,现仍属尚未流通股份,所以其所获配股 票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原内部职工股期满三年后一并上市流通。
    七、咨询
    1.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898-8918498   8912087
    联系人:殷中原
    2、招银证券公司
    电话:0755-3216000-221
    联系人;杨露
    特此公告
                                 海南海盛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