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2-014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华事务所于 2000 年 9 月 19 日成立,其前身是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天津
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4 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4 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因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 年 7 月天津会计师事务所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 号文件批准组建成为全
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 2000 年 9月 19 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中审华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方文森先生,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审华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0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4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6 人。
2021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1,2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61,20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14,900 万元;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 家、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有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56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备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 5,003 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为 2,480 万元;无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中审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007 万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9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7 次,均已整改完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中审华事务所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明霞 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8 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工作、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新疆众和、国际实业、复核了西部黄金、国际实业的审计报告。
质控复核人郑秀兰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了振东制药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新梅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6 年开始在中审华事务所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西部黄金、美克家居、锦棉种业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 89 万元,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拟定为人民币 41 万元,中审华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增长 1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上年度
增长 9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华事务所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审华事务所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其报酬,并将《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