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 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名称: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荆门市白庙路63号
股票简称:湖北兴化
股票代码:600886
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配售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售数量:3674.9454万股
配售比例:以97年末股本总数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以现有股本总数为基数每10股配售1.5股
配股价格:每股15元人民币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执行<公司法>规范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3月3日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1998年4月6日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中有关1998年增资配股的内容而制定。本次增资配股方案经湖北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鄂证办199819号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78号文批准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本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屠光绍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2、发行人: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白庙路63号
法定代表人:王瑞光
联系人:周浩 刘彦
电话:0724-2210632
传真:0724-2210632
3、主承销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乙路63号
法定代表人:邵淳
联系人:张东成 王浩
联系电话:0755-3226161
传真:0755-3200135
4、分销商:三峡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滨湖路2号
法定代表人:邓贵安
分销商: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地址:金华市西市街32号
法定代表人:葛政
分销商: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彭振明
5、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上海浦建路727号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709940
6、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公诚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华鹏大厦南505
法定代表人:张宏久
经办律师:杨小蕾、彭光亚
电话:010-65975118
传真:010-65975121
7、会计师事务所: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水果湖横路7号3楼
法定代表人:李贵斌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婧、石秀娟
电话:027-5866199
传真:027-5855226
三、配售方案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配股价:人民币15元
配售股份数量:3,674.9454万股
配售对象:为下述股权登记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配股比例:以97年末总股本12,249.8186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以公司98年送股后24,499.63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1.5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5,124.18万元(其中,实物资产33,827.38万元,现金21,296.80万元人民币,扣除本次配股的有关费用1,119.79万元,预计实际可募集现金20,177.01万元人民币)。
4、股权登记日:1998年7月23日
除权基准日:1998年7月24日
5、国有法人股股东足额认购其可配股份的承诺:98年公司送股实施后,本公司发起人中国石化荆门石油化工总厂持有的国有法人股股份为13,968.2836万股。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评(1998)219号文及本公司股东大会有关1998年增资配股方案的决议,中国石化荆门石油化工总厂承诺以实物资产作价足额认购其可配股份2,095.2425万股和其它法人股股东放弃的159.9162万股。中国石化荆门石油化工总厂拟用烷基化装置、氧化沥青装置、两套分子筛脱蜡装置、两套加氢装置等六套装置及其生产辅助设备和相关土地使用权等实物资产认购此次配股,上述实物资产截止1998年2月28日的评估净值为36,089.447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家财政部财国字199839号文确认。有关土地使用权处置和评估结果已经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199815号文批准。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实物资产均为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经营性优质资产,在其投入股份公司以后,不仅可使股份公司逐步具备独立的生产、销售系统,增强股份公司直接面对市场经营的能力,逐步减少股份公司与大股东荆门石化总厂的关联交易,而且具有良好经济效益。上述实物资产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实物资产 主要产品 年处理能力 评估值
烷基化 轻烷基化油、重烷基化油 2万吨/年 13,292,748
氧化沥 青建筑沥青、道路沥青 12万吨/年 10,564,324
分子筛(一) 300#液腊、分子筛精油、 2万吨/年 51,341,868
3#航煤调和组分
分子筛(二) 300#液腊、分子筛精油、 10万吨/年 112,859,466
3#航煤调和组分
加氢装置(一) 汽、柴油调和组分、 35万吨/年 42,282,619
3#航空煤油
加氢装置(二) 柴油(一级品以上) 13.5万吨/年 16,285,697
相关辅助设备 69,214,548
土地使用权 45,053,200
合计 360,894,470
6、部分法人股股东出让配股权的承诺:98年公司送股实施后,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东持有的法人股股份为1,199.4418万股,本次可配179.9
162万股。除湖北省石油公司承诺用现金认购其可配股份中的20万股外,其余3家法人股股东均承诺将其应配股份与湖北省石油公司承诺放弃的股份共计159.9162万股有偿转让给国有法人股股东。国有法人股股东已承诺受让社会法人股股东转让的配股权,并以实物资产作价认购受让股份,转让费0.1元/股。
7、本次配股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139,682,836 22,551,587 162,234,423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 0 0 0
外资法人拥有股份 0 0 0
2、其它法人股 11,994,418 200,000 12,194,418
3、内部职工股 0 0 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51,677,254 22,751,587 174,428,841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人民币流通股 93,319,118 13,997,867 107,316,985
(其中:高管股) 233,940 35,091 269,031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已流通股份合计 93,319,118 13,997,867 107,316,985
三、股份总数 244,996,372 36,749,454 281,745,826
四、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为1998年7月24日起至1998年8月6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凭原始单据、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帐户卡,到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高管股股东在认购期间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湖北兴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1)个人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填写“湖北兴化配股”买入单,代码700886,每股价格15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15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2)法人股股东按1998年送股后持有的股份数乘以0.15的配售比例配股。
4、配股缴款截止日后,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股份,由承销商负责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配股起始交易日:社会公众股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待配股结束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3、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前,国有法人股、法人股获配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1,296.80万元人民币,扣除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