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发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接到开户银行通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西安市中级人民法
院“(2021)陕 01 执保 391 号之一”法律文书,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被西安市
中级人民法院冻结部分资金,冻结金额为 48,070,122.06 元。
一、被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 账户余额(元)
公司名称 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截止 2021年 被冻结金额(元) 账户状态
11 月 19 日)
招商银行股 募集资金 除冻结资
宏发股份 份有限公司 027900156310603 专项账户 572,000,000.00 48,070,122.06 金外正常
厦门分行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向法院了解获悉,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系因公司前身武汉双
虎涂料股份有限(集团)公司于 1999 年为西安文商商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的银
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因西安文商商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如期偿还借
款,相关债权人于近期将借款人西安文商商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及当时的担保人
武汉双虎涂料股份有限(集团)公司(先后更名为“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西安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
自获悉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后,公司已积极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进行沟通,初步了解账户冻结原因,后续待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后,组
织相关人员对案卷和文书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前身为武汉双虎涂料(集团)公司,后改制为武汉双虎涂料股份有限(集
团)公司,于 1996 年 2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1998 年公司控股股东由
海南赛格实业公司变更为陕西东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控股股东变更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为“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置出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并置入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75.01%股权,控股股东变更为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有格投资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11 年 11 月公司与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西
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济南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济南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债务转移安排的承诺函》,若在重大资产重组后发现上市公司还存在未向重组各方披露的债务,由济南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负责清偿,该等债务对重组后上市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济南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由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与法院沟通了解,因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事宜涉及的担保事项发生于 1999 年,后公司控制权经历了多次变更,公司正进一步了解并核实上述资金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尽快处理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宜,如上述冻结事项或所涉诉讼对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根据事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追偿。
四、本次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经自查,公司经营业务和资金周转情况良好,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96,926.10万元)的比例为 2.44%,占最近一期末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9%、0.79%,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原因是公司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沟通的结果,具体事实情况有待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书或通知确认。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