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97年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7月4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服》。现提示公告如下:
一、按每10股配售2.14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社会股东还可根据自愿按10:3.56的比例受让法人股转配股,配股价为6元,转配股另加转让手续费0.10元;
二、配股股权登记日为7月18日,除权日7月21日,社会公众股缴款时间:7月21日至8月1日止(券商营业日);
三、配股申购代码:700884
转配股申购代码:710844
社会公众受让的法人股转配股,在国家未作出新的规定以前暂不上 市流通。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